自5月21日至23日,蘭溪市水務局對全市水產養殖單位開展初級水產品質量藥殘留抽樣檢測活動,此項工作由市漁政站和漁業科具體實施。通過三天認真工作共取19家水產養殖單位,19個樣、64個批次,其中淡水魚類12個樣36個批次,龜鱉類7個樣28個批次,完成了省市下達主要水產品藥物殘留與質量安全監控計劃任務。
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下達浙江省水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與風險排查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下達2012年浙江省主要水產品藥物殘留與質量安全監控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蘭溪實際按照“全面排查,重點整治,鞏固基礎,完善機制,檢打聯動,確保安全”的工作目標,漁業行政執法人員對水產養殖單位在開展抽檢和安全隱患排摸的同時,特別是現場重點檢查飼料、漁藥倉庫和飼料加工點,詢問業主的日常管理情況,并對“三項記錄”進行檢查,對不規范記錄的單位責令整改,指導其按規范記錄。
為了加強宣傳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重要意義,使養殖單位自覺提高遵紀守法、誠信和防范意識,本漁政站特邀請蘭溪電視臺和蘭江導報記者現場跟蹤道報。
來源:蘭溪市漁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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