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子博
前不久,《新快報》報道,楊女士去茶館打牌后遺落5000元現金被服務員歸還。楊女士丈夫到茶館領回現金時給服務員200元酬謝。回家后,楊女士覺得不應該給酬金,夫妻倆到茶館當著茶館人員的面起了爭執,最后當事人退回了200元。楊女士認為服務員這種行為不對,打電話給報社希望曝光。
有網友認為,酬謝拾金不昧者可以鼓勵人們奉獻愛心,進一步營造民眾拾金不昧的道德氛圍,但是也有網友認為這種有償的拾金不昧,正是道德水平倒退的表現。“是否應該酬謝拾金不昧者”引發的激烈爭論,雖然不能統一人們的認識,但它至少表明,人們普遍關注社會的道德問題,道德在爭論中接受著人們的審視。
難道真的是現在的人們文明或道德修養不高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許多人擔心自己一味的拒絕酬金會招來周遭民眾的異樣眼光,反而會被人視為矯情或者愛出風頭。這種從眾心理制約人們行動的現象不止體現在是否應該酬謝拾金不昧者的問題上,其實在見死不救的問題上也存在類似的情況,不能簡單地對他們進行道德指責。
從眾心理的產生只能表明我們的社會尚未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人們甚至將善舉看作是種“出格”的小眾行為,也說明現在酬謝拾金不昧者與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是不一樣的,那個時候是純粹的利他主義,而現在中國處于社會轉型期,各種道德價值觀互相碰撞。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化地批評“收取酬謝”就是一種倒退。
雷鋒式人物的純粹利他主義固然值得贊美,但是要求人人都以純粹的利他主義為人生坐標,也是不現實的。有人不一定是為了酬金,沒有酬金也能主動歸還失物,還有一些人可能就需要用物質來鼓勵一下。讓人們道德高尚,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學校進行道德教育,父母言傳身教,這些都是傳統的方式。“酬謝拾金不昧者”可以看做是社會轉型期推進道德建設的鼓勵措施,假如它同樣能夠讓人有一種良好的行為,就是一個積極的好辦法。
人們之所以對愛心“有價”之類的做法聚訟紛紜,就在于許多人囿于傳統的認識,即道德就應該是純粹的,如果與功利性的東西有了關系,那么就不叫道德了。這也正是孔子所謂的“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的道理。在社會轉型時期,我們評價一件事情,要看結果,應該“論行不論心”,只要產生了好的社會效果就可以肯定是一件好事情。因此,我們應該對酬謝拾金不昧者的做法給予掌聲。因為,要想讓社會風尚更好,讓社會道德水平更高,有時真的該給“愛心”定個價格。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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