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意見按照“農牧結合、科學布局、因地制宜、循環利用、控量減排”的要求,主要指導全省畜禽牧業污染減排總量控制工作的開展。針對生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等五類主要畜禽品種,提供了各類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的雨污分流、干濕分離、綜合利用等減排技術措施,促進畜禽養殖業減少污染物排放,推動畜牧業和農村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力爭到“十二五”末,全省畜禽養殖業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總量比2010年分別減少10%和13.7%;6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成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畜禽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5%以上。鼓勵對養殖專業戶進行污染綜合治理,并引導專業戶向規模化轉變。 來源:環境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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