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今年5月16日采納委員法規(eu)no432/2012。該法規列出200多項可用于消費者食品的健康聲明。另外,也有不少健康聲明被禁止使用。健康聲明常見于食品標簽和廣告,是有效的推廣工具,能引起消費者注意,例如聲稱葉酸有助減輕疲勞,或活性碳能減少餐后脹氣等。在歐盟,供應商必須向購買產品的消費者提供準確、易懂及有科學證明的資料,特別是在許多食品上出現的健康聲明,必須符合規定。根據關于食品營養及健康聲明的第1924/2006號法規,歐盟成員國代表國內食品業和消費者,于2008年1月31日前向歐委會提交一份健康聲明清單。其后,歐洲食品及安全局就總數約4600項的健康聲明進行科學評估,以判斷健康聲明能否成立。歐委會咨詢過歐盟理事會、歐洲議會及成員國有關當局的意見后,公布評核結果。歐委會批準了共222項健康聲明。成員國提交的健康聲明中,超過1600項將被禁用。根據第1924/2006號法規,獲得批準及禁用的聲明將錄入“歐盟食品健康聲明記錄”,即歐委會網站內一個互動形式的資料庫。獲得批準的健康聲明包括“鈣質有助于維持肌肉正常功能”、“膽堿有助于維持肝臟正常功能”等。被禁用的健康聲明有“維他命b8可增加指甲抗斷能力”、“胺鹽緩沖劑可鎮止胃部不適”等。歐委會表示,已通過的清單將適用于全歐盟,有助于2012年底前在歐盟市場清除誤導消費者的健康聲明。清單有助食品生產商確定能否使用哪些健康聲明,避免違規。有關當局亦可根據清單行事,核實某項健康聲明是否誤導,行政負擔得以減輕。不獲認可的健康聲明,將于2012年12月起禁止使用。換言之,食品生產商有6個月時間做出調整以符合新規定。目前尚有大約2200項健康聲明未完成審核程序,這些聲明主要和“植物物質”(如草本)及微生物有關,相關科學證據未能帶來定論。該等健康聲明暫時仍能在市場出現,條件是它們符合既有的歐盟及國家法例。檢驗檢疫機構在此提醒食品出口企業,一是與歐盟進口商簽訂協議前做好相關標簽的審核,使之符合歐盟食品標簽法規的要求;二是合同條款中要注明因對方標簽提供的失誤導致不符合歐盟食品標簽法規的責任承擔條款,明確責任歸屬;三是梳理現有標簽,按照歐盟食品標簽法規要求進行修改,并利用緩沖期抓緊銷售庫存產品,減少損失;四是深入研究食品標簽法規,并密切關注還未審核的相關聲明,早日做好應對。 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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