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集體土地征收補償的結構以及征地范圍等問題很快將有法可依。
本報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起草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已經上報月余,依照相關程序,《條例》或將在近期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記者曾致電國土資源部新聞宣傳部門,但未得到對此說法的確認,不過數位國土資源部官員都表示,該《條例》的正式頒布實施應已為期不遠。
根據本報了解到的內容,條例相對全面地對土地征收范圍、補償方式、征收程序以及救濟方式都做了詳細規定,而且在土地征收范圍方面適當參照公益性原則做了一定的局限。
不過,從土地管理制度的系統改革角度看,《條例》的修訂或許只是土地方面改革與法規密集出臺的一個前奏。
修法
事實上,國土資源部近期在內部會議上曾通報了《條例》的進展。據了解,國土部已經完成對《條例》草案的修訂,并報送了國務院,到目前為止,國務院并未有新的修改要求。而按照程序,國務院下一步將把《條例》提交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而后正式發布。
知情人士透露,《條例》的修訂主要包括兩大方面的內容,征地補償的結構以及征地范圍。在《條例》內容中,針對農民的財產性補償與安置補償已被分開處理。
除延續以往對農民青苗損失費、征地補償費等一次性的財產損失補償之外,《條例》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時一定要出臺安置補償。而據了解,安置補償可分兩種,就業性安置,或者依照城市標準將失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長期發放生活保障補償金。
如果今后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實施,那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民獲得的補償都將大幅提升。以社保方式來看,農民到達退休年齡之后可以獲得每月300至500元的退休金,而未到退休年齡者按月獲得的補償,也將普遍高于當地農村的平均水平。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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