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獲悉,該局近日制定出臺了《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關于在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企業實施“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轄區食品經營戶要設置專區,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柜”字樣,要在待售的臨近保質期食品上貼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并張貼和設置溫馨提示。對過期食品勒令商場下架后發現有二次上架銷售的,則予以嚴肅處罰。
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將采取多項舉措在轄區食品經營企業、商場、超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推行了“臨期食品”管理制度。出臺的《指導意見》將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志、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督促商場、超市等企業針對處于保質期內、臨近保質期、保質期屆滿等不同情況的食品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向轄區商場、大、中型超市、示范店和重點批發商發放《倡議書》,提高食品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自律,規范經營,增強消費者辨別過期食品和假劣食品的能力。
蘭州市工商人員指導并督促食品經營者設立臨期食品銷售專柜,要求轄區食品經營戶特別是商場、大、中型超市、示范店,要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置專區,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柜”字樣。
商家要在待售的臨近保質期食品上貼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在銷售專區(柜)醒目處張貼和設置“請您理性購買并注意在保質期內食用”或“本柜食品臨近保質期,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的溫馨提示,提醒消費者購買、食用時注意。
蘭州市工商局城關分局有關設立臨期食品廣利辦法公布后,還將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商部門將適時組織對食品、飲料、糕點等商品進行重點檢查,對過期食品勒令商場下架,發現有二次上架銷售的,則予以嚴肅處罰。
作者:張云
來源:西部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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