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六部門日前聯合制定了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中晚秈稻最低收購價每市斤1.25元,粳稻最低收購價每市斤1.4元,分別較上年提高16.82%和9.38%,以2012年生產的國標三等中晚稻為標準品。
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的到庫價,該收購價執行時間為: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8省(區)為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遼寧、吉林、黑龍江3省為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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