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染色饅頭、一滴香……各種食品安全問題不絕于耳。昨日,記者從合肥市農委獲悉,為構建從“田頭”到“餐桌”農產品質量安全網,10月1日起,合肥市蔬菜市場準入實施辦法(試行)將正式實施。目前,首批選擇試點的1家批發市場、40家超市以及5家農貿市場名單確定。
禁入:5種情形蔬菜被“拒絕”
“蔬菜將經過認證、檢測、公示后才能進入市場,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合肥市農委質量安全監管處金處長說。
下月開始,這46家試點單位將發揮“帶頭”作用,將會“拒絕”一批不夠“資格”的蔬菜進場。
按照規定,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蔬菜,不得銷售: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的;其他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
檢測:每天將結果進行公示
試行后,46家試點單位將設立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室或者監測點,也可以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來完成。不管是自己的檢測點還是委托檢測機構,都要對進場的蔬菜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并建立檢測資料檔案。試點市場、超市還會在顯著位置設立蔬菜質量公示牌,每天將蔬菜質量安全檢測結果進行集中公示。
對于超市內包裝銷售的蔬菜,在包裝物或者標識上應當標明產品的品名、產地、采收日期、保質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另外,按規定,對蔬菜質量進行抽檢不得收取費用,不會對蔬菜價格產生多大的影響。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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