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餐飲企業服務市場消費秩序,引導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我部起草了《餐飲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陸商務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com.gov.cn)進入“征求意見”點擊“《餐飲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提出意見。
3.電子郵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條法司,郵編:100731。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28日。
商務部
2012年9月27日
餐飲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餐飲企業服務市場消費秩序,引導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餐飲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餐飲企業,是指通過即時加工制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及設施的經營性單位。
第四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餐飲行業工作,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對餐飲業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餐飲行業協會應當積極為餐飲企業提供服務,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引導餐飲企業依法規范經營,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行業法規、標準、政策等知識,做好行業自律工作,并且組織好行業專項技術培訓、業務交流,制定質量規范服務標準和行規行約。
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應依法及時處理,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第二章餐飲服務設立
第七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取得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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