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茅臺一直樹立著中國白酒業老大的地位,其資本市場一騎絕塵的表現更是讓投資者青睞。
如今,它試圖將口語中賦予或自喻的“國酒”這一傳奇雅號,轉換成具有完整知識產權及相關商業價值的商標。
然而,茅臺針對“國酒”二字的尋夢之旅,卻招致眾多同行的一致聲討,在他們看來,茅臺此舉充滿貪婪與野心,是一場針對白酒市場的巧取豪奪,他們不能容忍。
9月19日,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等5家白酒企業宣布,將聯名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請求依法撤銷對該商標的初審公告,并駁回其注冊。
這是繼山西汾酒、衡水老白干之后,又一批新的白酒企業公開反對茅臺申請“國酒”的商標。此前的7月20日,國家商標局發布了初審通過“國酒茅臺”商標的公告。
根據《商標法》規定,茅臺要最終拿到“國酒”商標,還需3個月公示期,公示期間,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如果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茅臺將成為法理意義上的“國酒”,現今距離10月20日的復議期限,已不足一月。
為何“國酒茅臺”商標會引起社會廣泛質疑?商標局該不該通過初審公告?此前茅臺酒廠的數次申請均被駁回,此次初審通過又有什么理由?
10余年的馬拉松,三次碰壁,卻由死返生。茅臺加冕“國酒”稱號引發巨大爭議的背后,隱藏的不只有中國白酒業的殘酷博弈,更是轉型社會中公眾對公平競爭市場規則的渴望。
阻擊
7月20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網公告,茅臺集團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已通過初審,此次公布的“國酒茅臺”商標為4個(申請號為:8377467、8377491、8377511、8377533),均為33類。此4個注冊號的商標使用類別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開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飲料);含酒精液體;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申請日期則為2010年6月9日,從申請到初審公告用了2年左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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