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霞 發自上海
雖然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負責人,五年內不能從事相關經營工作,但仍有不少人在鉆法律的空子。
日前,上海一位被吊銷許可證的火鍋店老板,轉身注資另一家餐飲管理公司,通過“注資”的方式“另起爐灶”。
而相關審批部門表示“無奈”,盡管知道有“前科”的單位負責人和即將審批的餐飲管理公司有合作關系,但這在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不得不依法進行審批。
對此,博蓋咨詢董事總經理高劍鋒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餐飲行業發展的角度來看,企業走向連鎖化、改變目前“三角形”的行業結構或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個契機。
曾違規餐飲老板“另起爐灶”
據有關媒體報道,今年7月,上海福辣火鍋店被曝光重復使用火鍋底料,在第二天就被監管部門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但是記者發現,現在該火鍋店的老板通過注資另一家餐飲企業的方式,已經轉身做起了鼎辣火鍋。
而新的這家店為何通過了審批?徐匯區食品藥品監督所副所長葛佩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漁尊餐飲有限公司(鼎辣火鍋的餐飲公司)和福辣火鍋有合作經營的關系,福辣火鍋店老板在今年8月向漁尊餐飲進行了注資,但是因為漁尊餐飲的法人代表另有其人,也找不到相關的法律依據駁回申請,不得不依法審批。
《食品安全法》第92條規定,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司馬煒娜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以“注資”方式作為股東參與企業,確實不違法。“只要不擔任總經理、企業法人代表等管理職務就是可以的,在這個案例上,很明顯這位老板鉆了空子。”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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