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亞市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三亞市餐飲業價格管理規定》,明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立最低消費價格,違反者將由物價部門予以處罰。
《規定》明確指出,所有餐飲經營者不得采取制定最低消費價格、不得巧立名目進行收費等附加條件的限定方式,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費、開瓶費、空調費、座位費、包廂費等。餐飲品價格的結算,應當詳盡、準確,餐飲品價格結算應當出具消費結賬清單,消費結賬清單如實寫明消費的品名、單價和總結算價格,消費臺賬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違反者將由物價部門予以處罰。
三亞市物價局副調研員陳金波表示,《規定》下發后,如發現或接到舉報仍有餐飲企業存在最低消費的現象,輕者進行教育、重者進行曝光,并將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視情況而定,給予不同程度的金額處罰。
來源:食品產業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