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浙江省財政共下撥市本級2011年漁業柴油補貼資金9754.96萬元,全市共申報捕撈漁船5627艘,目前2011年度的柴油補貼資金已基本發放完畢。為規范、有序做好2011年度漁業柴油補助發放工作,我局按照漁業油補有關政策,切實抓好了油補申報、審核、匯總等環節,積極推進漁業柴油補貼陽光工程項目的實施。
一是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為全面做好市本級漁業柴油補貼發放工作,成立了漁業柴油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擔任組長,綜合處、辦公室、監察室、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船檢處、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等處室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綜合處。漁業柴油補貼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同時,制定并印發了《臺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業柴油補貼發放工作方案》,明確了各個處室的工作職責,規范了油補的工作流程。
二是明確職責,分工負責。為防止工作扯皮,我局明確各內設處室的工作職責。由綜合處負責漁業柴油補貼政策解釋以及市本級漁業柴油補助用油量測算、公示、數據錄入、申報和聯系發放工作;辦公室負責漁業柴油補貼資金的管理和劃撥工作,確保專款專用;執法支隊負責漁業捕撈許可證合法性、有效性的審查,統籌全市內陸捕撈漁船船數和功率數,并對違反漁業法律法規漁船進行審查,提出扣減意見等等。
三是重大問題,集體研究。對于一些涉及油補工作的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實行集體研究決策。今年,我局四次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比如,對違規漁船的扣減比例確定、因登記系統問題的漁船油補政策處理以及其他重大問題等,都由歸口部門提出意見,領導小組成員廣泛討論,并形成共識,做到每次會議都形成會議紀要,便于具體人員操作,確保了油補工作的順利開展。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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