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文件連續10年關注“三農”,目的就是從各角度凝聚合力,加強對“三農”問題的重視。今年的一號文件意義還有另一層含義,它肩負承前啟后的作用,一方面要對過去10年進行總結,最重要的還要為未來10年謀劃。文件有不少新的提法,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農業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存在諸多不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制約因素。目前,我國進城務工人員超過2.4億,農村“誰來種地”、“誰來養豬”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回避的重大問題。在快速工業化、城鎮化的背景下,只有進行農業經營機制的改革創新,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種糧大戶、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社、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才能滿足我國現實發展的需要。
二是要對進入農業的工商資本進行管制,要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準入和監管制度。資本有強烈的下鄉沖動,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釋放的信號是既有所鼓勵又有所限制,標準當然是堅持農地農用,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目前有人對“資本下鄉”存在很多擔憂,其實這些種擔憂是完全可以通過規范的政策來避免的。資本下鄉可以盤活原來分散低效率的農業,滿足工業化、城市化的需求,也是一場革命。只不過這場革命一定要給離開土地的農民充足的補償,另外還應該讓離開土地的農民有工作與社會保障。
三是補償金不落實的不得征地。文件提出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嚴格征地程序,約束征地行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
過去曾有這樣的現象,開發商先把農民的地征了,之后再把補償金給農民。而農民拿到補償金往往是好幾年之后。提高農民在征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往往阻力很大,究竟多大的比例合適,爭議太大。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也很好,因為這個政策這幾年爭議太大,被濫用的情況很突出,應該嚴格規范。
四是用5年完成承包地確權登記。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承包權確權工作從2008年開始啟動,本來工作早該完成,這次專門在一號文件中提出5年的限期,可見此工作推進的難度。確權的確是一個非常麻煩的工作,需要耗費大量的財力、人力和物力,經費問題、權限劃分問題、增加難度問題都待解決。(鄭風田)
來源:糧油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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