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自實施生態漁業以來,漁業資源實現恢復性增長,年漁產量從歷史最低的3000噸提高到如今的兩萬多噸,增長了近6倍。
從1984年開始,巢湖開始實施封湖禁漁期制度。根據每種魚成熟期的不同,科學確定5個魚汛期,要求在規定的時間,使用規定的漁具,捕撈規定的魚類。
巢湖以前的魚汛期為7個,現在為5個,分別是每年的6月專項捕撈蝦籠汛、8月毛銀魚汛、9月蝦籠汛、10月絲網捕大魚汛和11月蝦扒汛。取消的兩個汛期分別是過去每年4月的銀魚汛和春節前的機船捕大魚汛。
據介紹,上世紀70年代以前,受捕撈水平制約,巢湖里有魚捕不上來,造成漁業資源的浪費,每年捕撈量約4000噸。70年代到80年代初,捕撈工具迅速發展,捕撈強度不斷加大,巢湖年漁產量降到了3000噸左右,進入歷史最低點。
近年來,封湖禁漁制度實施成效顯著,巢湖漁產量保持每年5%的速度恢復性增長。其中,巢湖白米蝦、巢湖銀魚年產量分別從1995年的920噸、169 噸,增長至現在的1743噸、530噸。與此同時,針對巢湖閘、裕溪閘興建以后,巢湖、長江回游性魚類無法來去自由、產量劇減的狀況,巢湖從1958年開始對湖內進行投放養殖,其中1980年最多,投放數量高達800多萬尾,放流多為鰱魚、鳙魚。
巢湖漁民也從漁業資源恢復性增長中獲得“雙贏”。目前巢湖漁民年人均收入已達1萬元以上。(綺梅)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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