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潼南縣農委獲悉,該縣天然水域目前已經進入歷時3個月的禁漁期,時間一直持續到4月30日。
據潼南縣漁政部門負責人介紹,禁漁期間,該縣境內所有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撈作業,市場和餐館也禁止買賣經營野生江河魚,在河灘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江邊游釣等行為也是不允許的。漁政部門將不定期對沿江進行巡查,確保做到“江中無漁船、岸邊無漁網、市場無江魚”,對違反禁漁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處理。
為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持續健康發展,自2月1日以來,潼南縣漁政管理站執法人員深入到涪江、瓊江潼南段沿線及各水產品集散地、碼頭、集市等地,廣泛宣傳實施春季“禁漁”的重要意義。截至目前,已向漁戶及群眾發放禁漁期宣傳通告1000多份,張貼 180余份。(李云喜)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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