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流動攤販手里買了三四十斤生豬肉,因為肉皮上都沒有檢驗標志,孩子們都不讓食用,有這么嚴重嗎?”近日,市民文女士致電“天天幫辦”,希望記者向相關部門了解一下。
沒有檢疫合格章
屬于不合格產品
據文女士介紹,豬肉是老伴兒和幾個孩子都愛吃的,每天中午晚上的餐桌上必須頓頓都得有,現在超市里購買一斤不帶皮的普通豬肉一般是14元左右,而從流動攤販手里購買一斤普通豬肉有時候都低至11元,兩者相差著3元。“雖然差不了多少錢,可買多了就看出差距了。”文女士說,可孩子們一聽說是從流動集市小販那兒買的,而且還沒有檢驗合格章壓根就不吃,擔心肉的質量安全有問題。
那么,未經檢驗的豬肉究竟是不是不合格產品,是否允許出售?市民食用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會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什么危害?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與相關部門取得了聯系。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劉站長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動物和動物產品的經營者必須具備《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經營者要對出售的每一批產品,到相關部門進行衛生檢驗檢疫,并取得《檢疫合格證明》,對于沒有檢疫合格標志就進行出售的,屬于出售不合格產品,違反相關法津法規。
購買不合格產品
易引發各種疾病
工商部門表示: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食品均屬不合格食品,這些食品一是未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檢疫,可能帶有口蹄疫、霍亂等各種病菌、病毒;二是很有可能是非法加工點加工,屠宰點衛生環境極差、工具簡陋,尤其熟肉制品加工間無任何消毒設備;三是其銷售渠道、經營場所不符合相關規定。購買該不合格產品不僅影響健康而且很有可能造成病毒感染,引發各種疾病,危害極大。
在此,工商部門提醒市民,買肉最好到正規超市或有形市場、固定門臉兒、每天經營的店鋪購買為好。買肉時,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1.銷售豬肉的單位或攤位必須具有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銷售人員應體檢合格;2.出售的豬肉必須有衛生檢驗檢疫證明,而且僅當天有效。豬肉表皮蓋有獸醫檢驗圓形印章;3.斬劈,分割豬肉的刀具,案板以及掛鉤,每日清洗干凈,無污物;4.待銷售的豬肉應吊掛晾開,不能堆疊,更不能直接攤放在地上。此外,消費者在流動攤販處買的生肉一般沒有有效憑證。如發現有人出售沒有衛生檢驗檢疫證明的豬肉,市民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也可以去所屬片區的工商所進行投訴。
來源:燕趙晚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