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的有關要求,為規范甲魚養殖業,嚴厲打擊甲魚養殖生產中違法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品和非法銷售病死甲魚行為,保障甲魚產品消費安全和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德清縣農業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甲魚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并向全縣各鄉鎮農辦下發了《德清縣甲魚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任務有四個方面:一是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和健康養殖知識專項宣傳,重點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和《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健康養殖、規范用藥、妥善處置病死甲魚等相關知識,開展專項宣傳、培訓,進一步提高甲魚養殖者的法律意識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二是督促甲魚養殖單位(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在甲魚養殖場(特別是溫室養殖)內建設和配備養殖廢水(廢氣)處理和病死甲魚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嚴格落實病死甲魚無害化處理的各項制度,并按規定落實責任人;三建立完善質量安全可追溯機制,指導督促甲魚養殖單位(戶),按規定如實填寫并保存生產、用藥和產品銷售記錄,加快推行產品標識和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四是打擊甲魚養殖生產中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非法銷售病死甲魚行為,編印《關于禁止出售和妥善處置死甲魚的告知書》,送達各甲魚養殖單位(戶),并由各甲魚養殖單位(戶)簽訂《不銷售病死甲魚承諾書》,同時加強現場執法,重點檢查甲魚養殖單位(戶)執行“三項記錄”、規范用藥和病死甲魚處置等情況,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4月),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小組;第二階段為集中檢查階段(2013年4 -5月中旬),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縣農業局組織執法、管理和技術人員,各鄉鎮農辦組織管理和技術人員,分頭到養殖場(戶)開展專項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項整治工作的落實;第三階段為總結提升階段(2013年5月下旬至12月),認真總結分析本次甲魚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措施。(千蕊)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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