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
購物袋實施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以下簡稱“限塑令”)自2008年實施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加強組織協調、出臺配套政策、廣泛開展宣傳和監督檢查,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為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2013年是“限塑令”實施五周年,為鞏固和擴大已有成果,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的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大力營造綠色消費氛圍
(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報紙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限塑令”實施以來在節約能源資源、提升環保意識等方面取得的積極成效(宣傳口徑見附件),倡導綠色、低碳、節約的消費理念。
(二)教育部門要在中小學生節約教育和環境教育中宣傳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等一次性制品,倡導中小學生在日常行為中堅持節約環保理念。
(三)商務部門、價格部門、工商部門組織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開展“限塑令”宣傳活動,號召消費者自覺抵制超薄塑料購物袋,推動經營者自覺落實有償使用制度。商務部門組織相關協會、企業發起減少塑料購物袋使用倡議活動。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協調電信運營商在“限塑令”實施五周年期間向本地手機用戶發送關于“限塑令”實施重要意義的溫馨提示短信。
(五)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在“限塑令”實施五周年期間,組織公共機構開展“限塑令”宣傳活動,倡導機關工作人員率先垂范,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
(六)環保部門要結合“世界環境日”等活動大力宣傳超薄塑料購物袋帶來的環境問題,使消費者認清超薄塑料購物袋的危害,使不用、少用塑料購物袋成為一種自覺行為。
(七)婦聯組織通過城鄉“婦女之家”等平臺,采取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限塑令”的重要意義以及白色污染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倡導“拎起菜籃子”、“提起布袋子”。
二、加強執法,開展全面監督檢查
(一)質檢部門要加強對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在塑料購物袋生產集中的重點地區加大執法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對生產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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