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說10元一斤,交錢時就變成10元一克。不買還不行”,在房山區一農貿市場擺開“鹿茸”攤,幾名攤主雇“托兒”招呼顧客來買,對買者收取高價,不買者持改錐威脅。記者昨日獲悉,陳某等6名賣假鹿茸者在房山法院受審。
據房山檢察院指控,去年6月至7月間,被告人陳某糾集李某等5人,并伙同另外20人(均另案處理),竄至房山區城關街道一農貿市場擺設“鹿茸”攤,以賣“鹿茸”為幌子,設局引誘顧客購買。待顧客誤認為“鹿茸”是“10元一斤”準備買時,陳某等人便將價錢變為“10元一克”,若顧客放棄購買,其余人便持改錐等工具,以言語威脅“托兒”的方式間接威脅顧客購買,有時還持改錐直接威脅顧客,致使顧客被迫交錢,甚至還在顧客稱沒帶錢的情況下,跟隨被害人回家取錢。
房山檢察院稱陳某等人通過上述方式,在一個月時間內,強行從被害人劉某等4人處劫取21410多元,經藥品檢驗部門檢驗,涉案“鹿茸”為假鹿茸。
房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受審的6人中還有陳某的親兄弟和堂兄弟。庭上,陳某等6名被告當庭否認指控,稱并沒有威脅人買。
房山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脅迫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將于下周繼續開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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