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自2013年5月30日起在新疆糧油中心批發市場(簡稱“交易市場”)舉行國家臨時存儲糧食(不完善粒超標小麥)競價銷售交易會,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交易的品種、數量、質量標準
此次競價銷售的不完善粒為10~20%的國家臨時存儲小麥(不完善粒超標)存儲地點在新疆,數量共1.7萬噸。交易清單詳見www.grainmarket.com.cn網站。
二、購買企業資格
參加競價交易的競買人為注冊地在新疆的飼料加工企業。同一受買人每次購買小麥的數量不得超過本企業15天的用量(即原糧日需求量乘以15天),同一買受人一個月累計購買的小麥數量不得超過本企業30天用量(即原糧日需求量乘以30天)。原糧日需求量以報送2012年糧油購銷存統計年報為準。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參加競價交易會的企業必須已建立了糧食統計臺賬、并履行向當地糧食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包括2012年糧油加工業統計年報、2012 年糧油購銷存統計年報)。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含酒精、淀粉等深加工產品的企業,一律不得參加不完善粒超標小麥競買。買受人所購買的小麥僅限于本企業加工生產飼料,并保證飼料產品符合國家飼料衛生標準,不得加工成口糧銷售,不得轉賣,不得在其他企業(單位)代儲。其他事項按照現行《國家臨時存儲糧食(不完善粒超標小麥)競價銷售交易細則》執行。
三、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內的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委托經辦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交易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買賣雙方參加交易會時,務必攜帶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四、交易市場
本次交易采用現場及網上交易的方式同時進行。
五、履約保證金及交易保證金
買賣雙方須分別預交交易保證金10元/噸和履約保證金100元/噸。買賣雙方必須在2013年5月29日前將保證金存入市場指定銀行賬戶,也可到現場辦理銀行卡刷卡和現金業務,以取得參加本次競價銷售交易資格。
買受人預交的100元/噸履約保證金,對已經成交的,買受人須在將糧食運回本企業后,憑驗收確認單和運回本企業的運輸憑證等材料,到企業注冊地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開具運回本企業的證明,憑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經交易市場核實后,2個工作日內退回預交的履約保證金。從簽訂驗收確認單之日起,到退還履約保證金之日,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一并退回。沒有成交的,在交易會結束后,憑交易市場開出的履約保證金和交易保證金收據,經交易市場核實后,2個工作日內退回預交的履約保證金和交易保證金。對于部分成交的,未成交部分對應的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按上述規定退回,也可轉為貨款。
六、競價銷售交易會時間及交易方式
競價銷售交易會采取現場和網上同時競價的方式進行,從2013年5月30日開始,每周舉辦一次,賣完為止。
七、報名時間、地點、培訓
此次競價銷售交易會的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29日,報名截止5月29日17時。報名地點:在新疆糧油中心批發市場交易大廳;定于2013年5月29日19:30在新疆糧油中心批發市場交易大廳對交易代表進行集中培訓。
八、各市場賬號及聯系方式
由新疆糧油中心批發市場提供。
九、交易會的詳細情況以紙質資料為準。 附件:交易承諾書
安徽糧食批發交易市場
2013年5月24日(國家糧油交易中心)
來源:國家糧油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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