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下稱“新國標”)正式實施。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舊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以下簡稱“舊國標”)廢止。記者對比新舊國標發現,新國標首次明確規定,水產品中雙殼類重金屬鎘含量規定為2.0毫克/千克。舊國標中,水產品中僅列出魚類的鎘含量標準,為0.1毫克/千克。
據了解,新標準逐項清理了以往食品標準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規定,整合修訂為鉛、鎘、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亞硝胺等13種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等20余大類食品的限量規定,刪除了硒、鋁、氟等3項指標,共設定160余個限量指標。
近日,“鎘大米”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新國標中,食品中鎘的限量標準仍維持在0.2毫克/千克(國際標準為0.4毫克/千克);首次明確把水產品細分后的雙殼類重金屬鎘含量規定為2.0毫克/千克。
水產品國標細分更符合現實
新國標出臺之前,對水產品雙殼類重金屬有明確規定限量值的是由國家農業部出臺的《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ny5073-2006)(以下簡稱“農業部標準”),規定水產品雙殼類限量標準,其中鎘≤1.0毫克/千克。而新國標中,水產品雙殼類重金屬鎘含量限值規定為2.0毫克/千克,與農業部標準相比下調了一倍;若與舊國標(水產品魚類)對比,其重金屬鎘含量標準則降低了20倍。
不少市民提出質疑和擔心,這是否意味著新國標降低了標準?對此,有專家認為,新國標更符合實際情況。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海洋大學食品科技學院食品質量與安全系主任雷曉凌分析,舊國標對食品分類較少,如水產品并沒有細分出雙殼類水產動物,所以沒把重金屬鎘列為限值標準。水產品是海洋和淡水漁業生產的動植物及其加工產品的統稱;其中,鮮活水產品包括魚、雙殼(貝類)、蝦、蟹四大類。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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