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里有根彎曲吸管的可口可樂曾經價值千余元,但自從被羊城晚報曝光后,出了大名,身價驟跌。
2011年,中山市民梁先生在中山某超市買到一支瓶子里有根彎曲吸管的可口可樂,他聯系可口可樂要求索賠。可口可樂口頭道歉后,提出給予一箱瓶裝可樂作為賠償,被梁先生拒絕。2012年5月,梁先生的朋友聽說此事,提出以1600元的價格收購這瓶可樂,由他找可口可樂公司索賠。梁先生稱:“我朋友在視頻網站工作,可以將此事上網。”
隨后,珠海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市場部公共事務及傳訊主任鐘星稱希望梁先生將這瓶可樂退還給公司。“我朋友出1600元,你們出多少錢?”梁先生問鐘星。鐘星請示公司領導后稱同意支付“千元以上現金”。
但梁先生不明白,怎么媒體曝光后,那瓶可樂就一下子不值錢了。
其實,當初可口可樂公司之所以愿意給梁先生千元以上的賠償,就是因為害怕媒體曝光。鐘星曾一再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可口可樂公司不希望“負面新聞”曝光,怕影響公司形象。
梁先生的朋友愿意以一千多倍的價格收購這瓶不能喝的可樂,就是看到了可口可樂公司不希望“負面新聞”曝光的“軟肋”,將新聞媒體當“籌碼”,要挾可口可樂公司作出賠償。
羊城晚報獨家報道《可樂瓶里有根管身價竟能翻千倍》(詳見2012年6月6日珠三角新聞)見報后,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國內報刊、電視臺及網站紛紛轉載,網友評論、跟帖無數。有網友認為,現行法律賠償標準過低,對企業沒有束縛力,對商家起不到威懾作用,這也是造成梁先生獅子大開口的原因之一。
羊城晚報客觀公正的報道,既揭發了企業試圖掩埋的真相,也致使梁先生的“籌碼”失去了價值。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教授匡和平博士認為,媒體有監督職能,褒揚真善美、貶斥假惡丑,不能被某些個體或群體利用。消費者應該通過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企業也應該通過法律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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