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內許多報紙上都出現了一則廣告,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會現場照片在醒目位置奪人眼球,配以三行醒目標題,內容涉及行賄、潛逃等刑事罪名;還包括“唯一傳承”、“秘方擁有”兩件民事糾紛;機構列出檢察院、國資委和兩家企業及出資方等等,信息混亂但指向明確。
許多人包括筆者,乍一看都以為是廣州市政府發的公告,或是一樁公訴案件的新聞發布會報道;再一看,卻是國企廣藥為自己發布的廣告。
先不說廣告可以用刑事偵查新聞的方式發布嗎?只說其中“廣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廣州市檢察院”、“市國資委”赫然在目,而法律明確規定,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名義,廣藥這類廣告是否違法其實還不重要。
廣藥與加多寶的糾紛綿延已久,雙方針對商標、渠道、廣告、秘方,兵來將擋,花樣百出,戰事不斷升級,從街頭直到法院。紅罐歸屬、口味維權等幾個案子還在法院審理,等待宣判。此時,作為法院的兄弟單位,檢察院、國資委等公權力機關,赫然出現在市政府的新聞發布會現場,集體支持廣藥,名言警句還煌煌刊登在涉訟企業出錢發布的廣告中,如果不是企業盜用上述機關名義,斷章取義,混淆視聽,而是確有其事,到更值得警惕,因為比起干預司法,公權力的直接介入,對法制和公平的破壞更大。
擁有公權力的機構行為失范,大約有兩種可能,一則,上述三機構并不知曉已被企業用于背書,廣告屬廣藥擅自而為。如是,有關部門必須及時表態澄清,否則就是縱容和瀆職。
第二種可能更加糟糕,確如廣告希望傳達到效果一樣,三家機構都參與了這次為廣藥證明的新聞發布會。果若此,公權力公然越位,毫無掩飾的踐踏了公平原則。
在正常的經濟環境里,“兩罐之爭”是很尋常的商業糾紛,可尋市場規則解決、可依法律途徑救濟。但是,如果公權力在此過程中表現異常,甚至直接力挺一方,法律反而“退居二線”,人們對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還有什么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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