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消費者對王老吉涼茶口味發生變化提起訴訟。該案因消費者首次針對飲料口味變化而維權,從而成為全國首例“口味維權”訴訟案,也成為來自食品消費行業人士和法律專家的熱議對象,甚至作為探討進一步提高和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重點案例。
從今年2月至今,家住山東濟南的劉先生和遼寧沈陽的吳女士,分別在當地超市購買了紅罐王老吉涼茶,之后發現口感味道與之前完全不同,并先后以虛假宣傳為由將生產者廣藥集團下屬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因“正宗涼茶王老吉從未更名”、“180余年獨家秘方傳承”等外包裝上的不實廣告語等導致的錯誤購買損失。據了解,從1996年到2012年的17年間,紅罐王老吉的生產者一直是加多寶集團,而在商標租賃使用權被廣藥集團收回后,廣藥集團才開始生產紅罐王老吉,迄今只有一年。兩位消費者認為,很多人并不知曉雙方具體的歷史淵源。而廣藥生產的紅罐王老吉,未對此事實作出明顯提示,違背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精神。
上海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張祖建表示,“口味維權”早已有之,在1985年轟動美國的可口可樂更改配方事件中,有近5萬消費者明確表示不喜歡新配方,最終迫使該公司在繼續使用新配方的同時,重新啟用了原來的傳統配方。現在僅有兩名消費者提出王老吉涼茶口味發生了變化,尚不具備廣泛的代表性。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江平指出,口味是產品質量構成因素之一,取決于產品配方、工藝流程、生產環境等多種因素。如果味道發生了變化應告知消費者,否則就涉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口味是客觀屬性和主觀感受兩者合二為一的產物,也具有社會公認的評判標準,可以通過第三方監控、抽樣調查等方式方法鑒別出來,作為法律依據”。
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研究員周新軍認為,廣藥王老吉在外包裝上標出配方未改變的信息,但有消費者卻感覺到口味變化,生產企業應積極正面地對待消費者維權事件,對消費者的質疑盡到進一步明確告知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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