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和糧食相關的重大事件扎堆兒出現,但作為相關法律依據的《糧食法》卻至今尚未出臺。
“我們去年就向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匯總提交了相關的征求意見結果,目前法制辦正就這些內容進行調研。”6月18日,國家糧食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
2012年年初,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國家糧食局負責起草的《糧食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今已過去一年有余,但法案遲遲尚未出臺。然而,記者了解獲悉,《糧食法》的立法進程或因糧食事件的頻發而加速,年內出臺的可能性較大。
難產的法案
記者發現,無論是關于糧食的儲備和經營還是農業部批準的轉基因,《糧食法》征求意見稿中均有明確規定。比如,其第十二條特別提出,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一位ngo負責人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能在國家大法中體現此類內容實屬不易,法案一旦實施,對以進口轉基因大豆為主的企業將會產生一定影響。
據記者了解,我國雖屬產糧大國,但一直沒有針對糧食領域的法律法規,《糧食法》實屬首部,在這樣一個大法里涉及轉基因也是首次。
“即便按照《糧食法》征求意見稿中的條款來看,農業部的此次行為也并未與之相悖,因為轉基因的任何管理本來就不能亂,都是要經過嚴格審批的,為此國家專門頒布實施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6月18日,農業部科教司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與知識產權處處長寇建平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一個技術單獨立法,足以說明國家對這項技術的嚴格管理。
據記者了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早于2001年5月9日就已在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上通過,2001年5月23日公布并施行。
利益博弈
據記者粗略計算,《糧食法》從動議起草至今已有9個年頭,9年“難產”的背后是利益之爭。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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