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縣農委發出通知,部署加快推進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工作,并精心制定了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實施養殖證制度是加強水產養殖行業管理的迫切要求,是維護生產者合法權益的需要,是實現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方案明確規定由縣漁政站負責全縣養殖證的申請受理和審核工作,各鎮政府、鎮農辦和村委會給予積極配合。6月份為宣傳發動和摸底登記階段,對全縣養殖水域使用和生產情況建立檔案資料;7月15日前由各鎮農辦負責將轄區符合發放養殖證的申請材料匯總,統一上報;7月底前,縣漁政站完成對申領養殖證的相關材料審核;9月15日前完成現場勘驗工作;9月底全面完成發證工作。
為保障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縣農委成立了領導小組,由相關委領導掛帥,分成五個工作指導組,明確分工,劃片包干,職責到人。確保實現規劃內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發證率達到農業部規定的95%要求。(蕪湖縣漁政站)
來源:蕪湖縣漁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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