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聯合發布《2013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預案》指出,2013年國家提高早秈稻最低收購價,以2013年生產的國標三等早秈稻為標準,最低收購價由2012年的每斤1.20元提高到每斤1.32元。執行區域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5省(區)。
今年稻谷有望再獲豐收,目前市場價格較去年有所回落,購銷形勢較為復雜。六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高度重視稻谷購銷工作,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化,指導地方儲備企業增加收購,把握好輪換時機、節奏和價格,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入市,穩定市場價格,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針對今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啟動可能性較大的情況,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協調解決收購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早秈稻收購工作順利進行。
今年《預案》明確,“當早秈稻市場價格下跌到國家公布的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格時,由中儲糧分公司商省級價格、糧食、農業、農發行等有關部門及時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報中儲糧總公司批準在相關區域內啟動預案。”2012年的《預案》啟動則相對復雜:“以縣為單位,當其早秈稻市場價格連續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格時,由中儲糧分公司會同省級價格、糧食、農業、農發行等有關部門核實確認后報中儲糧總公司批準在相關市縣或全省(區)范圍內啟動預案。”在委托收儲庫點時,中儲糧有關分公司及其直屬企業要按照“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糧食安全存儲、有利于監管、有利于銷售”的原則,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中儲糧直屬庫、具有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的企業、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作為委托收儲庫點,發揮國有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為確保收購順利進行,在確定委托收儲庫點時,要與地方糧食部門溝通,充分利用現有倉儲資源,以縣為單位,每個縣內委托收儲庫點倉容總量應與當地最低收購價早秈稻預計收購量相銜接。
來源:中華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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