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人向媒體爆料。這爆料者自稱曾經出售過母乳,200毫升包裝,分新鮮與冰凍兩種,賣奶者每天可以賺一百到二百元,如果“專供”某幾人,每個月的收入將會超過萬元。她了解到,目前已經有十多人正在出售人奶,生意都很紅火。
按照爆料者提供的信息,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進入到這個特殊的“圈子”內暗訪。
每個出售人奶的人,都堅稱自己是哺乳婦女,賣的也是自己的奶。她們從事的工作有售貨員、職員、網店店主,其中也不乏白領,出售自己奶水的目的各不相同,也并不覺得“賣人奶”有什么不光彩的,其中很多女士覺得,用這種方式賺取額外收入完全正當。
出售人奶行為違法或不違法,在國內法律范疇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界定,目前屬于管理真空。爆料者認為,人奶交易泛濫,巨大的買方市場需求,是拉動消費的根本原因。但出售人奶的行為,與人體獻血不同,出售人奶有傷風化,不應該被社會提倡。
而且喝人奶有一定的風險,因為肝炎、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可通過母乳傳播,在喝人奶的過程中,如果哺乳婦女染上疾病或濫用抗生素類藥物,購買并喝下這樣的母乳都會對人體的健康構成威脅。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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