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丁先生今年3月,在電子商務網站京東商城給2歲的兒子購買了2箱英國進口奶粉,共花掉3200元。但是奶粉送到家之后,丁先生打開一罐給兒子吃,沒想到孩子吃了之后出現了腹瀉的癥狀。
丁先生懷疑奶粉有問題,與京東商城客服聯系,要求其出示該奶粉的檢驗檢疫證書。但是,京東商城一直沒有給滿意答復,也不肯退貨。于是,丁先生搜集證據,狀告京東商城。
而他的證據就是他和京東商城的交易頁面記錄以及京東商城法定代表人劉強東在2012年8月15日,在新浪微博接受微訪談時的一條微博,上面寫著“如果您在京東商城買到假貨水貨,那恭喜您,您至少得到10倍的獎勵。”為此丁先生向南京市石城公證處提出申請,要求對于自己的交易記錄和劉強東的這條微博做證據保全公證。
在接受了丁先生的委托之后,南京市石城公證處對這兩項電子記錄進行了證據保全公證,在獲得了公證書之后,丁先生把京東商城告上了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索要10倍賠償約30000元。
但是丁先生還沒有來得及使用劉強東的微博保全公證,奶粉的銷售商主動聯系了丁先生,提出退貨,退款,包賠丁先生做公證和訴訟的全部費用,還賠償5000元,要求和解。最終,丁先生接受了對方的和解條件撤訴了。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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