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的香酥餅早已過期,消費者李先生因食用過期食品疑似食物中毒并發低鉀癥。近日,蒼南縣工商局龍港分局成功調解一起過期食品消費糾紛,消費者獲得了1458元的醫療費全額賠償。
6月24日晚,家住該縣龍港鎮的李先生在家附近一超市購買了一包3.5元的香酥餅。第二天早上6點多起床后,李先生吃了半包香酥餅,一個多小時后,李先生突然感覺身體不適,在龍港醫院,醫生發現李先生帶來的香酥餅已經發生霉變,初步診斷為食物中毒。
經仔細查看,李先生發現香酥餅是2012年9月20日生產的,保質期為9個月,今年6月20日香酥餅保質期就到期了。經過一周的診治,李先生被查出并發,花去了醫療費共計1458元。對此,李先生先后多次與超市方理論,但是就賠償金額問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接投訴后,該分局、消保委分會工作人員立即著手展開調查。經了解,李先生食用的香酥餅包裝上顯示的保質期限已經過期,執法人員對超市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限期整改,此外,超市同意承擔李先生的全部醫療費共計1458元。
在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認真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免因誤食過期食品影響您的身體健康;同時,也提醒廣大經營者,要做好食品安全的規范管理工作,對過期食品要及時作下架處理。
來源:市場導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