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鮑魚或最高可被判10年監(jiān)禁。日前,澳大利亞一名38歲男子在寶麗點(bawleypoint)附近的尤拉度拉(ulladulla)被漁政局工作人員抓獲,被查出222只鮑魚,另一名40歲男子在普雷迪海灘潛水捕撈鮑魚,漁政局工作人員在他的車中找到202只鮑魚。因此兩人被控走私鮑魚、阻礙漁政局工作人員辦公、超額捕撈鮑魚,以及剝除鮑魚殼等罪名。
根據(jù)新南威爾士州法律,民眾只可在允許捕撈鮑魚的海域作業(yè),并且每人每天最多只準(zhǔn)捕撈兩只鮑魚,還有117毫米的最小尺寸規(guī)定。非法捕撈鮑魚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jiān)禁,或者重罰8.8萬澳元。
來源:食品產(chǎn)業(yè)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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