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漁業資源保護,8月至9月,福建省將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
此次行動采取水上、陸上巡回檢查,加強重點水域、交界水域和違法違規漁業案件高發水域的聯合檢查、交叉檢查、駐守檢查,對海洋和內陸捕撈漁具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堅決打擊大范圍、群體性、普遍性的使用違法違規漁具捕撈行為,取締電炸毒魚、畚箕網(俗稱“迷魂陣”)、陷阱網(俗稱“長袖定置網”)等違規漁具,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涉嫌犯罪的,將按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早在2006年國務院就發布了《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首次提出“推行最小網目尺寸制度和幼魚比例檢查制度,取締禁用漁具,壓縮作業方式對資源破壞較大的漁船和漁具數量”的要求。今年3月又發布《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堅持生態優先,嚴格控制并逐步減輕捕撈強度,加強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今年6月在全國現代漁業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汪洋副總理指出,我國漁業發展面臨著漁業資源嚴重衰退等嚴峻挑戰,對資源破壞強度大的作業方式和違規網具占有較高比重,要像嚴格保護耕地一樣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7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維護海洋自然再生產能力,堅決扼制竭澤而漁。
實施漁具漁法監管是繼“雙控”和伏休制度之后的又一重要漁業資源保護措施。福建省擁有捕撈漁船3.4萬艘,通過整治行動,以及持續的執法與宣傳,福建省將推廣資源環境友好型的漁具、負責任的捕撈行為,逐步形成良好的漁業資源環境。
來源:福建省海洋漁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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