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溫州模式的重要發祥地之一,瑞安市早在2003年1月起就全面取消農業稅,成為全國在農業稅改革方面第一個“吃螃蟹”的縣級市。10年來,農業稅的取消為該市農戶減負超億元,農民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該市農業發展道路越走越寬。
鄭幸福是瑞安市馬嶼鎮黃橋村的老支書,說起取消農業稅這10年的變化,這位老人用了“天翻地覆”來形容。“現在我們村里的300多畝地已經租給了一個農業大戶,每畝地的租金就有500元。村民不用下地干活,每畝還有500元的收入,這跟10年前貼錢請人種糧的情況完全不同。”鄭幸福回憶,由于農民感覺當時稅賦較重,鄉鎮干部進村征收農業稅時,往往是硬著頭皮、磨破嘴皮。
這一現象引起了時任瑞安市領導的重視。2002年,該市主要領導多次進村入戶進行調研,廣泛聽取農民在農業生產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同時,由財稅部門牽頭,對全市各鄉鎮農業稅征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結合當時浙江省穩定農業稅的政策,就免征農業稅制定可行方案。
2002年11月19日,該市出臺了《關于全面進行農村稅費改革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以“減調改穩、合理負擔、轉移支付、配套進行”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對經濟欠發達的24個鄉鎮實行農業稅緩征試點。2003年,該市進一步延伸改革內容,實行“農民納稅,政府補貼,鄉鎮代繳”的辦法。該辦法規定,全市征收單位仍按照當時的農業稅政策做好農業稅核定工作,但農民應承擔的農業稅,由市財政按核定數額安排財政支出,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農民實行全額補貼。政府補貼資金下撥到各鄉鎮,由鄉鎮代農民繳納農業稅。這樣,農民名義上仍承擔農業稅,但實際不用繳納。
2004年,該市在此基礎上,對農業灌溉用水實行財政補貼,農業水費由市財政全額轉移支付,使農民實現“零負擔”。
2003年瑞安全面免征農業稅,最直接的效應就是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使廣大農民從改革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來源:浙江農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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