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漁業資源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使用各類違規漁具非法捕撈行為根據根據農業部8月5日召開的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云南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農辦漁〔2013〕182號)要求,鹽津縣漁政大隊采取“四個強化”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違禁漁具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強化領導。召開專項行動會議,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專項行動方案,統一安排行動,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目的明確,措施有力。
二是強化宣傳。根據方案要求,對白水江、橫江等流域違禁漁具進行了認真分析摸排,在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告知違禁漁具戶保護漁業資源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漁民守法意識,共散發告知書150余份,并通知違禁漁具戶在8月17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將強拆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三、強化監督。由于宣傳工作到位,漁民自行拆除“迷魂陣”2個。8月18日,漁政執法人員對白水江進行巡查,強行拆除1個“迷魂陣”,查出地籠網5張,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四、強化責任。為落實好專項行動,漁政大隊與漁民確定責任制,漁政執法人員分片包干相關河流,責任到人,同時開展不定期檢查,依法打擊,實行常態管理,有效保護鹽津漁業資源。
來源:鹽津縣漁政執法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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