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鹽津漁政站結合轄區實際,采取“四個結合”切實加強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工作。
一是堅持宣傳與教育相結合。進漁村、上船頭大力宣傳清理整治違規漁具的政策法規、目的意義,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余份,同時集中開展違規漁民的教育培訓,共組織培訓會議1場次,培訓人數20人次,保證了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工作的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是堅持全面摸底排查與鎖定重點對象相結合。對轄區內違規漁具買賣地點和違章水域進行了徹底排查,并記錄在冊,同時明察暗訪,鎖定重點違章對象,并掌握其違章規律,做到取締工作心中有數、有的放矢。
三是堅持正常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注重工作策略,在加大江河正常巡查的同時,發揚特別能吃苦的精神,采取“不定期”檢查、“回馬槍”檢查、“蹲守”檢查等檢查的方式,加大違規漁具整治力度,讓違規漁具無處“躲貓貓”。
四是堅持重罰與沒收相結合。嚴格按照“先沒收、再處罰”、拒絕“以罰代沒”等原則,在沒收全部違規漁具的同時,對違法違規者予以重罰,多措施打擊違法行為。
來源:鹽津縣漁政執法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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