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設施蔬菜產業的發展,幫助設施蔬菜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增強抗災、防災能力,日前,我省制定2013年福建省設施蔬菜種植保險方案,開展設施蔬菜種植保險工作。
對設施大棚蔬菜生產周期(定植到采收期)在30天以上,設施大棚蔬菜種植規模在50畝以上,生長正常,規范管理,合法經營的設施大棚蔬菜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可在設施蔬菜智能溫控大棚保險金額15-30萬元/畝,設施蔬菜溫室大棚保險金額1—4萬元/畝,棚內茄果類蔬菜保險金額2500——5000元/畝,棚內葉類蔬菜1000——2000元/畝內,根據各自溫控、溫室大棚的造價、新舊程度,以及蔬菜保險金額,與承保公司協商,確定投保的保險金額,并分別按照1%、1.5%、4%和4%的費率,確定保費。對參保的設施蔬菜企業,在縣(市、區)財政按不低于保費10%補貼的基礎上,省級財政給予20%的保費補貼。
在保險期內(設施大棚保險期限為一年;蔬菜作物保險期限自蔬菜作物定植于棚內開始,到收獲結束止,或以事先約定的期限為準),因風災、水災、旱災、雹災、凍災、火災、雷擊、空中運行物體墜落造成設施蔬菜智能溫控大棚、設施蔬菜溫室大棚及其種植蔬菜損毀的,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規定進行賠付。
來源:三明市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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