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有時候也要掌握維權的方式。在菜里吃到頭發應該算比較常見的事,有的人會選擇直接把頭發夾掉繼續吃,也有的人會選擇讓老板換一盤。但是,趙某并沒有這么做,而是直接要求賠償5500元。到最后還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維權怎么會變成敲詐勒索呢?
事情是這樣的,2012年夏天的一個中午,趙某約了三個好友,一起到江東一家小飯店吃飯。但是,當他們點了大概200多元的菜后,就把老板叫到了桌子旁,老板定神一看,原來是菜里有根頭發!
有“大炮”外號之稱的趙某狠狠質問他:“我聽朋友介紹說你這里好吃,特地帶老鄉過來給你捧捧場,怎么菜里有頭發絲,這算怎么一回事?”老板一看,馬上道歉并表示這一桌酒菜全免。
但是,趙某不覺解氣,向老板提出,“給我8000塊,這事就這么算了?!币贿呎f他還一邊威脅老板,“不然我們就砸了你的店,讓你在這里開不下去?!?/p>
看“大炮”的架勢,老板覺得“大炮”真的很可能砸店,心里未免擔心起來。于是,找來朋友當中間人替他說說好話。最終,“大炮”同意以5500元成交。老板向朋友借了4000元后才把“大炮”送走。
這事從表面上看起來起因是飯店不對,而“大炮”只是替自己維權。但“大炮”這樣的行為還只是維權嗎?大炮等人走后,老板在朋友提醒下報了警,警方立案。
去年4月,“大炮”又不知惹了什么事端出現在北侖一派出所,被民警抓獲。今年1月,趙某被江東檢察院指控涉嫌敲詐勒索。
昨日,江東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大炮”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贓款予以追繳,并返還被害人。
法官說,“大炮”之所以被定性為“敲詐勒索”,主要還是因為他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特點。威脅和要挾,指的是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懼,產生壓力?!按笈凇辈唤o錢就砸店,是很明顯的威脅。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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