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歲末年終時,正值各大餐飲飯店的"吸金"時節。然而,餐飲消費中暗藏的強制消費、不合理現象成為消費投訴的重災區。
記者從市消保委了解到,馬年新春將至,僅2013年12月1日至今年1月14日數據顯示,相關餐飲消費投訴已達124件。由于部分飯店的年夜飯桌位仍然一桌難求,"最低消費"、"預定押金"等潛規則和其他消費"霸王門檻"依舊盛行。
"最低消費"屢見不鮮預付押金是"行規"
連日來,記者走訪綠波廊、杏花樓、上海老飯店、燕云樓、金桂皇朝等十多家滬上熱門餐飲企業后發現,多數飯店的包廂都設置了最低消費的限制。一桌10人左右的年夜飯,最低消費從1000元到3000元不等,且最低消費中"不含酒水"也是飯店們必有的附加條件。
在燕云樓云南路店,當記者提出要訂一間30日晚上的包房時,該店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酒樓只剩下兩間包房,一間小包房可坐8人左右,最低消費為2180元一桌,另一間vip包房可坐12人左右,最低消費為2980元一桌。然而,包房每桌的菜色都要根據飯店制訂好的菜單來上。也就是說,消費者自己花了錢,卻不能根據自己的口味愛好來點菜。
"菜單都規定好了,全是炒菜。只能加菜,不能更換菜單!"該店工作人員向記者強調,并提醒記者要事先來餐廳現場支付500元定金,才算完成預定。當記者詢問預定后,若提前告知不能赴餐押金是否能退還時,工作人員表示,"從來沒遇到過這種情況,所以能不能退現在也不好說。"
在暗訪中,記者發現多數餐飲企業在要求消費者預訂年夜飯時,需提前交數額不等的押金,一般低則每桌收取200至500元、高則收取消費價格的20%甚至50%不等。但如果消費者由于特殊原因無法就餐需要退押金時,多數商家會設置一定"障礙"或變相不予退還。
綠波廊的工作人員就表示,若要退訂包房,必須提前3天告知飯店,且要出示繳納定金的憑據,否則將不予退還定金。上海老飯店統一收取300元每桌的定金,該店負責人告訴記者,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消費者未按約前來就餐,那么定金一律不作退還,"不退,但下次來消費時可以使用。"這樣變相的強迫消費,不禁令消費者大搖其頭。
除了最低消費、不能單點、不能退押金外,一些規模較小的飯店在年夜飯預定中更是"霸道",不但要求支付定金,且菜品范圍和具體餐單都不提供,只告訴消費者有幾葷幾素、幾涼幾熱。
消保委點評:不設最低消費有利促消費
"商家與消費者雙方的利益要平衡。商家逐利,包房消費和大堂消費有一定區別,包房費設置最低消費,有門檻也屬合理。"上海市消保委專業維權協調部主任汪鶇指出,但自從八項規定出臺后,公務消費大量削減,如果商家能夠推出一系列惠民舉措,則對增加大眾消費有利。
"其次,餐飲行業沒有預付定金的概念,只有定金和訂金的概念。兩者需要區分。"汪鶇指出,如雙方約定支付定金,則應當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罰責。"如消費者違約在先,那么定金可以被商家’拗斷’、并不予退還,如商家違約,則需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罰責、雙倍返還消費者。"
訂金則是另一個概念。如雙方約定支付訂金,則由消費者和商家商定一個公平合理的約定來擬違約責任,責罰則可以按照不同時間段來確定雙方的違約責任。"如臨時取消,則另一方違約責任加重,如提前一定時間取消,則另一方承擔較輕的違約責任。具體消費者可與餐飲企業商量擬定合同進行明白約定。"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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