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住房、林地、草地等不動產分割登記、“九龍治水”的局面將宣告結束。財新記者獲悉,國土資源部獲批組建不動產登記局,統計負責原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但農業部負責的承包地確權尚在進行,其職責劃轉將設5年過渡期,期滿后再劃歸國土部。
近日,中央編辦公布《關于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下稱《通知》)如此明確。《通知》明確,將在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等。
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王小映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并非一般的登記,首先是個確權的過程。不動產登記是對產權的確認,相當于給土地頒發了身份證,具有法律效力。實現不動產的統一登記,目標正確,“毫無疑問”,但現階段也面臨不少挑戰:
首先,此次機構調整,會涉及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等部門,需要平衡部門利益。其次,還要修改現行法律,如《草原法》、《森林法》及不動產登記法規等。第三,各地建立統一的登記隊伍,還需一定時間。第四,在技術上,不動產登記的技術規程和標準亟待統一、完善。
邁向“房地合一”國土部擴權
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后,按“人隨事走”原則,其他部門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將劃轉國土部。這意味著,國土部將相應增加行政編制,而此前由住建部負責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農業部負責的承包地和草地登記的相關機構、人員將逐漸整合進不動產登記局。
《通知》明確,國土部會同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土部牽頭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2013年3月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不動產登記條例》應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住建部將“不再承擔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等職責”。土地問題專家王小映指出,此前國土部門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這些土地賣出后,如再次轉讓,則是由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負責。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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