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記者 孫宏陽
倆“特侖蘇”字樣一致,包裝風格也差不多,蒙牛不干了。近日,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天津市特侖蘇乳制品銷售有限公司及個體經銷商郭某訴至法院,索賠50萬元。昨天,市三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蒙牛公司表示,“特侖蘇”作為馳名商標,由蒙牛公司長期使用。天津特侖蘇公司注冊并使用含有“特侖蘇”字樣的企業名稱,并在其產品中突出使用“特侖蘇”字樣,以及“來自特侖蘇公司的問候”、“特侖蘇公司出品”等宣傳語,且采用了同蒙牛公司產品風格完全一致的特有包裝,已構成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
蒙牛公司代理人當庭拿出涉案的4種產品,“無論內外包裝,只要使用了‘特侖蘇’字樣就算侵權。”蒙牛公司認為,其以藍色和白色搭配而成的長條狀奶盒以及外包裝箱構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天津特侖蘇公司使用近似的包裝、裝潢構成不正當競爭。
蒙牛公司要求,天津特侖蘇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特侖蘇”商標專用權;停止侵犯蒙牛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天津特侖蘇公司及郭某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并就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
天津特侖蘇公司則認為,蒙牛公司的包裝、裝潢并非其特有,與三元、伊利等品牌的外包裝并無明顯不同,況且雙方的包裝、裝潢也不構成近似。
個體銷售商郭某的代理人表示,超市出售的所有奶制品都在合法經營范圍內,因此不認可蒙牛公司提出的訴求。
除了經濟索賠外,蒙牛公司還要求天津特侖蘇公司停止使用帶有“特侖蘇”文字的企業名稱,并變更企業名稱。
對此,天津特侖蘇公司表示,在該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注冊時,蒙牛公司的商標尚未核準注冊,蒙牛公司對于“特侖蘇”并無在先權利,且其企業名稱注冊已滿5年,蒙牛公司無權請求撤銷。
昨天,法院未當庭宣判。
專家觀點
并非誰先注冊誰“有理”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國華介紹,本案屬于商標權和企業名稱權沖突問題。根據《商標法》申請在先的原則規定,誰先申請,商標的所有權歸誰所有。本案中,天津特侖蘇公司搶先注冊了“特侖蘇”作為企業名稱,且該名稱的使用時間已超過5年,理論上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但并非所有情況下,都是誰先注冊就保護誰。”王國華表示,《商標法》既保護已申請注冊取得商標權的一方,也保護未注冊但公認屬于馳名商標的一方。“由于商標注冊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往往持續一兩年,允許企業在這一過程中對正在申請的產品進行市場推廣。”
蒙牛公司早在2005年就推出了自主研發的“特侖蘇”牛奶品牌,該品牌商標于2008年才經過工商部門核準注冊。而就在商標核準過程中,天津市特侖蘇乳制品銷售有限公司注冊使用了“特侖蘇”作為企業名稱。
王國華認為,蒙牛公司若想維權成功,關鍵在于能否證明其“特侖蘇”牛奶品牌在天津特侖蘇公司注冊名稱之前已經長期使用,并成為名副其實的馳名商標。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