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ktv唱歌本身就是消費了,為什么還不能自帶酒水飲料?”近日,市民徐女士帶著大桶的橙汁和朋友一起去ktv唱歌,被工作人員阻攔在外,對此她頗為疑惑。記者經調查發現,膠州市的ktv大多禁止自帶酒水,幾乎成為行業潛規則。記者咨詢律師及工商部門了解到,這屬于“霸王條款”,市民遇到后可向消協投訴。
自帶飲料唱歌被阻止
3月13日,市民徐女士與同事們約好一同到位于新城區利群的歡樂星ktv 唱歌,考慮到ktv內部超市酒水價格太高,徐女士一行5人就從樓下的超市買了兩大桶橙汁和零食等帶著。剛走到ktv大廳,就被工作人員攔下,要求必須把他們帶的橙汁和零食等寄存在柜臺。“他們說如果有需要可以在ktv 內部超市購買,但大家都知道,那里的東西比外面要貴不少,這就是變相強制消費。本來高高興興的,結果這下弄得心情全沒了。”徐女士氣憤又無奈。
隨后,記者特意提著一袋食品來到歡樂星ktv,發現吧臺明顯位置處擺有金色的提示牌,上面寫著“謝絕自帶酒水食品”。當記者詢問能否自帶酒水時,該ktv的工作人員回應說,“不能,這里有超市,如果需要食品,請在這里選購。”并示意讓記者自行去內部超市看看。
記者在ktv超市調查發現,一些普通的酒水 、零食等進了ktv的小超市后立即“身價倍增”。以超市2元錢一瓶的某品牌啤酒為例,在ktv要賣到近10元,一包十幾塊錢的小袋零食在 ktv 則漲到30多元。
跟徐女士有同樣遭遇的市民還有不少。“有一次我把飲料帶進包廂,放在桌子上,ktv服務生從監控里看到了,到我們包廂把飲料拿走,說給我們暫時保存 ,走的時候可以自己帶走。這不擺明了強制讓別人買他們的飲料嗎?”市民張先生反映。
不少消費者已“習以為常”
采訪中記者發現,市民對ktv謝絕自帶酒水的做法看法不一,有的很抵觸,有的直言已“習以為常”。市民孫先生認為,這是變相強賣行為,“不讓我們自己帶價格合理的食品,非讓我們從他那里買貴的,這不是霸王條款嗎?”他表示,難得有空和朋友們一同出來聚聚,選擇ktv 訂了包廂就已經是消費了,食品消費的權利也沒理由被捆綁,這明顯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市民可撥打12315投訴
對此,山東柏瑞律師事務所的莊律師認為,ktv謝絕自帶酒水的做法屬“霸王條款”,ktv禁止自帶酒水零食等 ,不僅影響了消費者娛樂時的需求,也屬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ktv出售的相關商品。這是一種不合法的隱性“霸王條款”。
12315消協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很多ktv都禁止自帶酒水 、食物進入包廂,已經成了ktv行業的潛規則,以致于久而久之,部分市民甚至認為去ktv不自帶酒水 、食物是正常現象。“其實 ,ktv禁止帶食物、酒水進包廂的條款是"霸王條款"。”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如遇到商家以類似的“霸王條款”侵害權益時可撥打 12315進行投訴。他們會根據申訴地址把投訴信息回饋給ktv所屬工商所,由分管的工商所進行核實 、處理。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