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深圳市衛生監督局了解到,深圳新修訂的控煙條例實施以來,深圳衛生監督部門共處罰個人16宗,對控煙單位發出69宗警告。
據深圳市衛監局環境衛生監督科科長蔡創輝介紹,深圳新修訂的控煙條例3月1日實施,3月8日啟動罰款模式。目前深圳市衛監部門共開出個人罰單16張,罰款共計800元;針對控煙單位發出69宗警告,暫時還沒有進行罰款,警告整改時限按實際情況分為10個到15個工作日。
據蔡創輝介紹,經過3月份第一周的執法宣傳,從3月8日開始,執法人員集中對醫院、學校、事業單位辦公場所以及口岸等進行了密集巡查,發現控煙場所的標志逐漸規范起來,各場所的控煙死角、漏角也有所完善。但也有部分場所,尤其是電信營業大廳、銀行等因為網點多,發現問題比較多,部分場所仍未沿用新版的控煙標志,部分機關單位還沒有明確控煙負責人。
蔡創輝說,下一個執法周,深圳市衛監局將會對發出警告通知書的69個單位進行回訪,一旦發現未落實整改,仍存在違規行為,將對機構處以3萬元罰款,室外吸煙點設置若不符合規定將處以2萬元罰款。
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16類場所被列入禁煙范圍,禁煙場所如果任由吸煙人吸煙,場所經營者將被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對于違反條例吸煙,又不聽勸解的個人,將當場罰款50元,拒不改正的罰款200元,阻礙執法的罰款500元。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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