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最近有消費者發現,成都一家餐館貼出一張告示牌,上面寫著:“本店出售的酒水已包含洗杯水電費、洗杯人工費。自帶酒水請自帶酒杯。”餐館服務員說,如果消費者自帶酒杯過來,就不收取任何費用;但如果自帶酒水的顧客沒有自帶杯子,餐廳還有另一種解決方式:按桌收取人工洗杯子的費用,一種酒25元,酒水每增加一種,還要再加5塊。有消費者說,這不是變相收取開瓶費嗎?對此,有法律人士認為,這家餐館的最終目的依然是收取開瓶費,屬于變相收取開瓶費。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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