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稱無食品添加劑,但配料表中卻寫著“山梨糖醇”。有消費者反映,lumi天貓旗艦店中,多款烏梅酵素飲品涉嫌虛假宣傳并誘導消費者。記者調查發(fā)現,該lumi商品每月成交記錄達數百份。近日,lumi上海產品經理胡先生回應稱,頁面錯誤是編輯工作失誤所致,會盡快整改。不過截至昨天,天貓商城該產品頁面錯誤并未改正。
配料含添加劑
酵素,又稱為“酶”,是各種生物化學反應的催化劑,酵素存在于所有活細胞內,使細胞展現出種種生命現象。近年來,隨著人們對健康的重視,各類酵素產品也異常火爆。lumi,這個來自臺灣的產品來到大陸后也普遍受到消費者青睞。然而,酵素市場魚龍混雜,競爭激烈,部分商家不惜誤導消費者。
近日,有消費者張先生向北京晨報反映,稱lumi的多款酵素產品在天貓旗艦店頁面中涉嫌虛假宣傳。根據提供的線索,記者登錄天貓商城,找到這款lumi酵素原液商品,商品標稱是臺灣原裝進口,30ml*8支裝,天然果蔬酵素,原價228元,天貓只賣188元,雖價格不低,但成交量不錯,每月成交數量613份。不過在頁面下方的宣傳中,記者發(fā)現問題,商品標稱無食品添加劑,可配料表中卻出現“山梨糖醇”字樣,而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9219—20121明確標注,山梨糖醇屬于食品添加劑。“l(fā)umi將其排除在食品添加劑之外,是在誤導廣大消費者。”張先生對此提出質疑。
廣告涉嫌違規(guī)
張先生還向記者表示,lumi除在“山梨糖醇”問題上誤導消費者外,還涉嫌夸大宣傳。記者注意到,在其天貓旗艦店中,多款lumi商品都用了清除內體毒素、排毒瘦身養(yǎng)顏等宣傳字樣,而lumi烏梅酵素飲中明確標稱自己是普通膳食補充劑,也就是非健字號食品。“又是排毒,又是瘦身的,感覺這些應該是保健品或藥品才有的功效啊。”張先生稱。
《食品安全法》第54條規(guī)定,食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食品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科學、準確,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十四條還規(guī)定,食品廣告中不得出現醫(yī)療術語、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以及無法用客觀指標評價的用語。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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