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超過保質期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實行嚴格規范。對全市散裝食品、現場制售食品、保質期較短的食品進行重點清查,取締過期食品銷售集市。
主要是對經營場所和庫房,對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進行盤查,禁止將出廠檢驗周期進入生產周期,加貼、補印或纂改日期標示。
另外,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并作出提示。嚴格執行退貨制度,并不得將退貨食品再次銷售。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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