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明眺生肖娟實習生廖雷通訊員吳丹)昨日,我市首起“欠薪入罪”案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說法”:14名農民工,在市公安局領回被拖欠1年半的67610元血汗錢。
記者在發還欠薪現場看到,14名農民工依次簽字、按手印、領錢,然后將欠條交還警察。他們繃了多天的臉,終于舒展開來。黃陂區李集鎮大盛灣農民盛華清,領到1790元工資后,笑了:“今年總算能過一個安心年了。”
2010年7月,江南阿二酒店將裝修工程發包給包工頭劉功強,劉聘用盛華清等14名農民工裝修。工程完工后,酒店向劉支付了18萬元裝修工程款,剩下6萬余元未結。劉功強以店方未足額支付工程款為由,拒付農民工工資。去年6月13日,在農民工強烈討要下,劉功強給14名農民工打了67610元欠條,之后失蹤。次日,農民工向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投訴。支隊初步調查后,以該酒店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經偵處。
警方查明,劉功強沒有用工主體資格,江南阿二酒店將工程發包給他屬違規行為。按國家相關規定,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應由酒店償還。但酒店負責人覺得委屈,拒絕承擔責任。警方曉以利害:按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如果拒付拖欠工資,酒店負責人將因此獲罪,被法院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懾于法律威嚴,酒店負責人最終服軟。
作者:明眺生肖娟廖雷吳丹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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