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溫室龜鱉養殖在保障產品質量安全、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面臨的市場風險不斷加大等問題,浙江湖州市全面落實四項措施,確保龜鱉產業的健康發展。一是嚴格控制養殖總量。
對溫室龜鱉養殖密度大、管理水平低、環境污染重的鄉鎮,下決心關掉一批、轉移一批、提升一批,努力提高環境承載能力,確保到2015年,全市溫室龜鱉養殖面積控制在400萬平方米以下。
二是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加快制定溫室龜鱉養殖技術操作規程,普及無公害標準化養殖技術,推廣“溫室-外塘”二段式養殖模式,提高生產水平和經濟效益;同時,指導有條件的重點鄉鎮建設生態養殖園區,引導養殖戶進園區。
三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縣區為單位、鄉鎮為主體”的治污工作體系,進一步落實養殖戶的治污責任。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收集接入污水管網”、“養殖場生態循環”等多種形式,加大廢水治理力度。
四是建立健全監管機制。設立統一舉報監督電話,全面追查各類違規建造龜鱉養殖場、違規排放污水廢氣行為,堅決查處對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養殖場違章建設和違法排污問題。同時,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樹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憐絲)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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