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含有劇毒的飛鏢將近千條農家狗射殺,然后加工儲藏、銷售。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特大銷售“毒狗肉”案,11人被判處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初,被告人皮剛邀約被告人黃維勝、毛麗珍夫婦,共同商議收購毒殺的農家狗,銷售后從中牟利。此后又邀約李圣國等8名被告人,組成相對固定的犯罪團伙。該團伙成員進行了具體的分工,被告人黃維勝、毛麗珍負責提供帶有紅外瞄準儀的弓弩和帶有氯化琥珀膽堿b級劇毒的飛鏢,李圣國等8名被告人負責用毒飛鏢射殺農家狗,被告人皮剛、黃維勝、毛麗珍負責收購、加工、儲藏和銷售“毒狗肉”。
從2013年初至當年7月,被告人李圣國等人在鼎城區部分鄉村共毒殺近千條農家狗,被告人皮剛于2013年3月以每斤8元的價格將冷凍毒狗肉銷售給他人。法院審理后認為,皮剛等11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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