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祈福仙湖酒店被“抓正”賣山寨五糧液,被五糧液公司起訴至法院,隨后,為祈福仙湖酒店進貨的廣州友誼酒類經營部也被列為被告。近日,五糧液的佛山“打假”案,在佛山中院作出了終審判決。
事情要回溯到2012年,當年12月9日,幾人來到祈福仙湖酒店杜鵑廳,掏580元買了52度五糧液白酒一瓶,并開了發票。原本以為只是再平常不過的一次交易,祈福仙湖酒店相關人員沒有想到之后竟然收到南海法院的傳票。
原來,來的人是五糧液股份公司委托來取證的,經過檢驗,他們買回來的那瓶酒是假酒。五糧液公司認為,祈福仙湖酒店銷售山寨“五糧液”的行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巨額賠償。
祈福仙湖酒店辯稱,他們銷售的山寨五糧液是由廣州友誼酒類經營部供貨的。于是,五糧液公司也將廣州友誼酒類經營部一同列為被告。
南海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祈福仙湖酒店、廣州友誼經營部停止銷售侵犯五糧液股份公司注冊商標的五糧液酒并銷毀庫存侵權五糧液酒;同時,廣州友誼經營部賠償五糧液股份公司包含制止侵權合理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人民幣2.5萬元。
一審后,廣州友誼酒類經營部不服,提起訴訟。近日,佛山中院駁回了廣州友誼經營部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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